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预报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干旱、暴雨、冰雹、沙尘暴、霜冻、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