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培养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尤其要重视培养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各种技术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