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国家工作人员和护林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林草资源遭受损失的,或指使、纵容、包庇他人破坏林草资源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