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护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林区狩猎,从事林副业生产和收购林副产品。进入林区非法狩猎的,依照《青海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