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节水设施包括用水器具、设备、计量设施、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