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利用民族风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历史遗址等资源,发展旅游业,享受国家旅游产业建设优惠政策的照顾。自治县对境内的旅游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依法保护,并鼓励外来投资者参与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