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部门、单位及公民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各类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健全综治机构,落实综治人员和经费,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企业周边秩序。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