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技术交易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技术合同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文本。技术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严格履行。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变更、解除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合同的履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