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基础教育投入条例/第二章 来源与使用第八条已废止基础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一)人员经费;(二)公用经费;(三)基建及维修费;(四)助学金及补助困难学生;(五)购置仪器设备;(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支出。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