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基础教育投入条例/第二章 来源与使用第六条已废止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保证基础教育投入来源稳定,并逐步有所增加。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