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基础教育投入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按期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由负责征收的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征收部门按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