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未知(-1)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增加用水设施的,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由此给供水企业造成的损失。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