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四章 教师第三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学校教师编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不符合任教条件的人员调入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抽调或借调教师做其他工作。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