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生第二十三条有效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具有关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通知所在学校备查。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