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未知(-1)大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履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责。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县(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客运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责。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