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施建设第十七条未知(-1)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枢纽站、公交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调度室、车场、轨道、专用桥涵、供电线网、线杆、通讯设施、站台以及站杆、站牌、候车亭、栏杆等。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