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乡镇企业应当制定防治污染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处理、综合利用或者合理处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