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出版物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复制、运送和散发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宣传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