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一节 污染防治一般规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重点控制排污者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区县(自治县)重点控制排污者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监控设备(以下统称自动监控设备)必须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控中心联网。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点位、维修保养和数据上传等,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规范。自动监控设备取得的数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