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二十七条有效火葬区域内死者的遗体不实行火化的,由民政部门令其家属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凡不按指定地点安葬、骨灰入棺埋葬、乱埋滥葬,由民政部门令其改葬或者深葬,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