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六章 路政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公路管理机构,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行政管理,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