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公路管理机构,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行政管理,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