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委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招聘;

(二)通过人才交流会招聘;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广告招聘;

(四)通过信息网络招聘;

(五)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招聘。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