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