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特区范围内通过人才市场择业求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以及有关的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