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第十四条有效开发企业在工程的开发建设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并向用户提供使用、保养和维修说明。开发企业必须对其开发的房地产承担质量责任。因建设质量问题给购买者或使用者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开发企业与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