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第十三条已废止建筑工程勘察、施工招标标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核。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