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妇女在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