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赡养与扶养第十五条已修改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义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