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进入他人依法取得的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开采活动和妨碍、干扰正常勘查作业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