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神农架自然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第六条已废止在自然保护区中划分核心区和实验区,并划界立标,设立哨卡,建立各种珍稀动植物档案。核心区只供进行观测研究;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和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凡到核心区和实验区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征得省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保护管理费。在实验区范围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旅游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