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开发区内企业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聘任制),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