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概算,在施工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总包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文件。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