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验,防护性能失效的不得使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