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第三章 安全卫生教育和安全卫生检查第十七条已废止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安全卫生检查。用人单位,对生产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除应进行日常的岗位巡回检查外,每年还应根据生产形势和季节特点,组织群众性的普遍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