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