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应当符合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