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