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地区的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数据等资料,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行信息共享制度。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