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规模与布局,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当地和周边地区的林木资源状况、森林采伐限额、木材来源情况确定。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