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运无证或偷运木材的,对承运人处以运费的二至五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