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热心公益的公民,担任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发现、劝阻、报告违反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