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将空气、水和土壤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污染减排信息、环境违法行为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社会通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