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废止

国家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