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旅游规模和人文景点建设,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地质遗迹和历史文化遗存。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