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程保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保修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