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已修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