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水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