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考试、考核录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