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二章 草原权属第十七条已修改草原承包经营合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有关资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全民所有制单位负责管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