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检查费用自理。艾滋病的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